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平顶山卫东检察建议确保“罚当其错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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平顶山卫东检察建议确保“罚当其错”

平顶山卫东检察建议确保“罚当其错”

□ 本报记者(běnbàojìzhě) 赵红旗

□ 本报通讯员 曾(céng)洋洋 张倩

“扫(sǎo)二维码进群就送精美礼品,洗衣液、充电宝、鸡蛋、垃圾桶、小板凳,还有现金红包……”不少人在街头经历过这样(zhèyàng)的场面。李某因扫码不仅陷入刑事案件,被河南省平顶山市卫东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(qǐsù)处理决定(juédìng)后,还被行政机关罚款(fákuǎn)15720元。6月(yuè)3日,李某对回访的检察干警说:“没想到(méixiǎngdào)一时的贪念,被街头的‘免费礼品’迷惑了。我当时就想着拉人进群挣点钱,这教训太深刻了!再也不能贪图蝇头小利了。”

春节前夕,李某购买年货时,看到某小区门口围着掏出手机(shǒujī)扫描二维码的人。李某也按照他们的做法扫码(sǎomǎ)(sǎomǎ)进群,免费领到了一桶洗衣液。遇上年纪大一点的人,他还手把手帮助他们扫码进群。

见有利可图,在组织者的授意下,李某建起微信群,在闹市区沿街店面,通过免费(miǎnfèi)赠送礼品等方式(fāngshì)邀请他人扫码入群(rùqún),然后将微信群卖给上家,非法获利6000余元。上家将非法获取的进群人员的姓名、身份证号码、通信方式、住址(zhùzhǐ)、账号密码等信息予以出售。

案发后(ànfāhòu),李某因涉嫌出售、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被(bèi)公安机关立案侦查,因其系初犯、偶犯,自愿认罪认罚(rènfá),犯罪情节轻微,社会危害性不大,卫东区检察院经过公开(gōngkāi)听证等程序,依法对其作出不起诉处理决定。

同时,卫东区检察院向公安机关制发检察意见书,建议对(duì)被不起诉人李某作出相应行政处罚,并对出售、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进行治理,以实现法律责任(fǎlǜzérèn)与违法情节相适应,确保“罚当其错”。公安机关充分采纳(cǎinà)检察建议,依法对其作出罚款1572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(juédìng),并组织网安部门(bùmén)对相关案件进行梳理,分析研判案发原因,寻找治理对策。(赵红旗 曾(céng)洋洋 张倩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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