从“无米之炊”到“价值跃升”
从“无米之炊”到“价值跃升”
从“无米之炊”到“价值跃升”十年积案,一朝执结!近日,两起长达十余年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,在黑龙江省伊春市金林区人(rén)民法院的交叉执行下顺利执结,最终申请(shēnqǐng)执行人胡某(húmǒu)、宋某一次性拿到了170余万元的“真金白银”,化解了积存多(duō)年的不良债权。被执行人也卸下了多年背负的历史包袱,实现了双赢(shuāngyíng)多赢共赢的目标。
被执行人伊春某人造板有限公司自2003年建厂以来,一直经营(jīngyíng)人造板贴面板(miànbǎn)等业务,申请执行人胡某(húmǒu)、宋某向该公司提供生产材料(cáiliào)。面对伊春市全面停止商业性采伐,该公司没有寻找转型出路,依旧延续老发展路子,导致(dǎozhì)经营日渐困难,直至停产,申请执行人材料款也迟迟未偿还。
胡某、宋某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,胜诉后申请强制执行(zhíxíng),但由于被执行人已停产近十年,厂房空置且土地登记信息不全、设备长久停工电机(diànjī)丢失、股东主体(zhǔtǐ)涉政企(zhèngqǐ)分离变更,原(yuán)执行法院查封厂房后财产处置四处碰壁,导致案件十余年久未执行到位,申请执行人权益迟迟不能兑现,迟延(chíyán)履行金也越来越多,于是上级法院依法将案件指令由金林区人民法院执行。
立案(lìàn)执行后法官了解到,被执行人设备闲置十余年,因无法断定(duàndìng)设备品牌及出厂日期,评估公司无法进行评估,设备处置成为了难题。
经与行业内专业人士多方咨询,法官最终从一位专业评估(pínggū)师处了解到(dào)吉林省(jílínshěng)质量技术评鉴中心(zhōngxīn)具备机械设备产品质量鉴定资格,经过该中心鉴定后,评估公司可以进一步评估,确定价格。最终经鉴定和评估,确定设备处置参考价50余万元(yúwànyuán),但距离案件总标的额还差120余万元。
为避免设备受众有限导致流拍或贬值,加剧企业损失,影响申请执行人权益(quányì)兑现,该院采取(cǎiqǔ)“专业鉴定(jiàndìng)﹢引导拍卖﹢全程监督”模式,实现了执行资产“价值唤醒”。
该院鼓励被执行(zhíxíng)人自行寻找(xúnzhǎo)买家,提高拍卖效率;开通申请执行人和其他债权人参与拍卖过程渠道;联动第三方评估鉴定机构、行业协会(hángyèxiéhuì)形成合力,发动辖区企业积极参与竞拍,有效激活(jīhuó)辖区企业参与热情。
功夫不负有心人,设备最终以170万元价格成功拍卖,溢价100余万元,实现了(le)资产(zīchǎn)高效处置与营商环境优化双赢,案件至此全部执行(zhíxíng)完毕。
下一步,金林区(línqū)人民法院将继续坚持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(gāojírénmínfǎyuàn)提出的“一要(yīyào)二统三抓实”工作(gōngzuò)目标,进一步推进交叉执行工作法治化、规范化、常态化运行,朝着“切实解决执行难”、实现执行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目标不断迈进。

十年积案,一朝执结!近日,两起长达十余年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,在黑龙江省伊春市金林区人(rén)民法院的交叉执行下顺利执结,最终申请(shēnqǐng)执行人胡某(húmǒu)、宋某一次性拿到了170余万元的“真金白银”,化解了积存多(duō)年的不良债权。被执行人也卸下了多年背负的历史包袱,实现了双赢(shuāngyíng)多赢共赢的目标。

被执行人伊春某人造板有限公司自2003年建厂以来,一直经营(jīngyíng)人造板贴面板(miànbǎn)等业务,申请执行人胡某(húmǒu)、宋某向该公司提供生产材料(cáiliào)。面对伊春市全面停止商业性采伐,该公司没有寻找转型出路,依旧延续老发展路子,导致(dǎozhì)经营日渐困难,直至停产,申请执行人材料款也迟迟未偿还。
胡某、宋某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,胜诉后申请强制执行(zhíxíng),但由于被执行人已停产近十年,厂房空置且土地登记信息不全、设备长久停工电机(diànjī)丢失、股东主体(zhǔtǐ)涉政企(zhèngqǐ)分离变更,原(yuán)执行法院查封厂房后财产处置四处碰壁,导致案件十余年久未执行到位,申请执行人权益迟迟不能兑现,迟延(chíyán)履行金也越来越多,于是上级法院依法将案件指令由金林区人民法院执行。
立案(lìàn)执行后法官了解到,被执行人设备闲置十余年,因无法断定(duàndìng)设备品牌及出厂日期,评估公司无法进行评估,设备处置成为了难题。
经与行业内专业人士多方咨询,法官最终从一位专业评估(pínggū)师处了解到(dào)吉林省(jílínshěng)质量技术评鉴中心(zhōngxīn)具备机械设备产品质量鉴定资格,经过该中心鉴定后,评估公司可以进一步评估,确定价格。最终经鉴定和评估,确定设备处置参考价50余万元(yúwànyuán),但距离案件总标的额还差120余万元。
为避免设备受众有限导致流拍或贬值,加剧企业损失,影响申请执行人权益(quányì)兑现,该院采取(cǎiqǔ)“专业鉴定(jiàndìng)﹢引导拍卖﹢全程监督”模式,实现了执行资产“价值唤醒”。
该院鼓励被执行(zhíxíng)人自行寻找(xúnzhǎo)买家,提高拍卖效率;开通申请执行人和其他债权人参与拍卖过程渠道;联动第三方评估鉴定机构、行业协会(hángyèxiéhuì)形成合力,发动辖区企业积极参与竞拍,有效激活(jīhuó)辖区企业参与热情。
功夫不负有心人,设备最终以170万元价格成功拍卖,溢价100余万元,实现了(le)资产(zīchǎn)高效处置与营商环境优化双赢,案件至此全部执行(zhíxíng)完毕。
下一步,金林区(línqū)人民法院将继续坚持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(gāojírénmínfǎyuàn)提出的“一要(yīyào)二统三抓实”工作(gōngzuò)目标,进一步推进交叉执行工作法治化、规范化、常态化运行,朝着“切实解决执行难”、实现执行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目标不断迈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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