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车碾鄱阳湖湿地案引入劳动代偿:生态法治在创新尝试|有一说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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车碾鄱阳湖湿地案引入劳动代偿:生态法治在创新尝试|有一说一

车碾鄱阳湖湿地案引入劳动代偿:生态法治在创新尝试|有一说一

当非法越野车活动(huódòng)侵袭鄱阳湖湿地,不仅破坏湿地植物,也(yě)让过冬候鸟饱受惊扰(jīngrǎo)。据《新法制报》,江西省首起越野车辆碾轧破坏湿地民事公益诉讼案日前宣判。 今年2月(yuè),正值候鸟(hòuniǎo)越冬期,万某某、王某、姚某某3人不顾江西鄱阳湖南矶湿地国家级(guójiājí)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工作人员的劝阻,强行驾车闯入鄱阳湖湿地保护区核心区,在绿意盎然的“草原”上留下(liúxià)了(le)一条条泥泞不堪的“伤疤”。经检察机关立案调查(diàochá),涉事3人被处1500元罚款。经与赔偿(péicháng)权利人南昌市林业局达成1.7万余元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后,近日,万某某等3人已将7000余元赔偿金支付到位,其余1万元将以62天的公益劳动方式代偿。 白鹤(báihè)在鄱阳湖栖息 图据江西新闻 鄱阳湖是我国最大的淡水湖,是全球98%以上越冬白鹤的栖息地,其湿地生态(shēngtài)系统具有不可替代的生态服务(fúwù)功能,应被公众爱护(àihù)。今年1月新修订的《江西省湿地保护条例》针对鄱阳湖湿地植被被碾轧、破坏的情形(qíngxíng),作出了明确的禁止性规定(guīdìng),更为打击此类违法行为提供了有力依据。 在此案中(zhōng),以公益劳动代偿赔偿的方式,是我国生态法治的创新尝试。相比于“一罚了之”的事后追责,劳动代偿促使“违法者”转换为“普法者”,以切身体会认识到保护生态的必要性,也(yě)以实际行动(shíjìxíngdòng)影响身边的越野爱好者(àihàozhě)。 此案(cǐàn)的判决通过经济赔偿与行为矫正相结合,传递了明确信号:生态保护(bǎohù)(bǎohù)红线不容逾越,破坏生态不仅损害自然,更(gèng)侵犯公众权利。检察机关与林业部门此举,对捍卫全民环境权益、构建生态司法保护屏障、完善生态损害追责体系、强化社会生态保护共识以及推动湿地生态系统可(kě)持续发展皆具有典型意义。在后续的动态保护中,还可更多引入公众参与机制,比如培育民间(mínjiān)保护湿地队伍,吸纳越野爱好者成为“生态哨兵”。同时利用红外监控、无人机巡逻(xúnluó)等(děng)方式,及时发现非法侵入保护界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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